不可以,寧波不可以,全國也不可以。
隨著對合規性要求越來越嚴,包括時不時的出現一些勞動合同與社保關系分離,導致工傷無法理賠的現象發生,甚至社保與勞動合同、工資發放主體不一致,未來可能會影響到退休后的待遇申領,所以對業務規范要求越來越高,社保的代理業務就成為了過去式。
新形勢下,客觀情況依然存在,如何合理合法的實現工作與社會保障福利的統一呢?很簡單,只要實現勞動合同主體、工資發放主體、社保繳納機構三者同一。而要實現這一目標,通過外包或者派遣模式就可以實現,這樣,勞動者的勞動關系、工資發放、社保繳納機構都屬于人力資源公司,完全合法合規,用工單位和員工的福利都不會受到影響。
下一期將為大家分享寧波外包、派遣員工與正式員工在待遇上有哪些區別,歡迎關注。
